冰館

 
 
「儘管中國社會已經陷入了對商業的盲目崇拜,但商業卻缺乏其真正的意義與使命,我們以為商業僅僅是財富累積的數字。…..與中國傑出企業家談話往往是乏味的,他們的智慧與雄心和他們獲得的榮耀無法匹配,一旦視野離開自己的公司,轉向更廣闊的行業背景(更不用說社會背景),他們的思考更顯蒼白。」~許知遠,「未成熟的國家」,一六一頁。
 

「富室之稱雄者,江南則推新安(安徽),江北則推山右(山西)。新安大賈,魚鹽為業,藏鏹有至百萬者,其他二三十萬則中賈耳。山右或鹽,或絲,或轉販,或窖粟,其富甚於新安。新安奢而山右儉也。然新安人衣食亦甚菲嗇…….唯娶妾,宿妓,爭訟,則揮金如土。」~白樂日,「中國的文明與官僚主義」,六十二頁。

 
 
 
一、
         
冰館昔日的榮景
 
 
對許多台灣人來說,上個週末最令人震驚的新聞可能是位在永康街的「冰館」的無預警歇業。我自己對矬冰沒太大興趣,所以沒去吃過,只記得大學的時候有一次跟鐘公想要去一嚐究竟,不巧遇到他們沒開門。以後大概也沒機會了。
 
冰館以芒果冰一炮而紅。最初它的招牌芒果冰一盤賣65元,現在已經漲到160元。但生意依然嚇嚇叫。蘋果日報說在夏天旺季的時候它一天最多可以賣出一萬多碗冰,月營業額四五千萬,老闆羅駿樺的身價高達五億台幣。
 
在台灣老百姓的心目中,它已經成為永康夜市,甚至是整個台灣的冰品業的指標性商店。根據蘋果日報的說法:「冰館芒果冰曾被《紐約時報》列為到台北36小時內必遊景點之一,與故宮博物院 、台北101齊名;它與鄰近的鼎泰豐更是享譽國際的台灣美食。」又說它非常受外國觀光客的青睞,曾經一天接待八十個遊客團,其中以日本人居多。它的發跡的故事甚至還被客家電視台翻拍成偶像劇。因此,其關門大吉幾乎可說是台灣社會的一個重大損失。某新聞台採訪了冰館附近的小吃店,老闆抱怨因為少了冰館這張活招牌,今天的遊客比平常少了三成。連房仲業者都指出,當地房價可能會因此受影響。
 
以致於連台北市的觀光局長都跳出來說:「勢必折損觀光效益,冰館品牌已打響,希望有人接手經營,繼續吸客。」
 
然而,最令我感到驚異的是,冰館的歇業與它本身的經營竟然完全沒關系。這噩耗的導火線竟然來自於老闆與老闆娘之間的感情破裂。他們在三年前離婚,大概是雙方之間的賠償談不攏,老闆羅駿樺就乾脆把店面收起來了。至於究竟誰對誰錯,男女雙方家人各執一詞。雖然媒體競相報導,話題一直延燒到這週,但憑著新聞上的隻字片語,外人恐怕難以摸透真相。儘管如此,很確定的是「家庭失和」是此事件的主因。
 
 
 
二、
 
冰館的故事讓我直接聯想到昨天從大學同學口中聽到的一個故事。她說她老公現在在上海工作,管理他們家族企業的一個工廠。雖然她老公就是工廠的小老闆,但這工作一點都不容易。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因為裡面很多的幹部都是自己家的親朋好友。
 
我不是念經濟或管理的,對台灣的企業經營模式也可說是一無所知。但是,根據我自己在生活中實際聽到見到的,我發覺台灣的中小型企業似乎都與家族企業劃上等號。除了上述的那位大學同學的夫家之外,還有我自己的親戚,以及以前我的一位室友。他們的家族企業都面臨的幾乎同樣的歷程與困境。最初都是靠著一位勤奮、聰明、努力、但困於生計壓力的大家長的帶領,再結合了其他家族成員或親密好友的資金與人力,因為都是「自己人」,所以凡事都好商量,也總能藉此渡過難關。
 
然而,一旦公司規模越來越大之後,當初的便利與助益反而變質為一種阻礙。本來應屬於私領域的家庭問題或個人問題,常常與公司經營本身糾纏不清。資金器具的流通都是憑著親友間口頭的承諾,沒有明文的紀錄,難以核對考察。公司的政策是靠單一或少數英明領導者的威信與睿智,而非集體的共識與審議,更沒有制度性的規範。公司的對外關係建立在老闆個人的人脈之上,而非公司與公司之間專業化、契約化、法律化的條文之上。尤其,大量的職位淪為酬庸親朋好友的籌碼。你常常可以聽到,某某人好吃懶作、能力不足、甚至吃裡扒外、中飽私囊,但公司拿他無可奈何,因為他是某某的三叔公、二姨媽、或是過去曾經接濟過我爸的隔壁老王的小兒子。一次兩次之後,公司的運作不再能以追求紀律、效率、與最大利潤為唯一目標。
 
在這種情況之下,只要這些人之間彼此都還齊心協力,或是雖然彼此或有不合但一切都還在那位共同的大家長的掌控之下,整個團體就都可相安無事,企業也尚可穩步成長。但,一旦這些條件消失之後,企業的營運就越來越困難。通常,當那位英明的大家長不在英明的時候,企業就開始慢慢衰弱、瓦解。
 
簡單的說,這類企業不僅僅只是一個「人治」的組織,還是一個被特定的親友團體所控制的組織。而這類企業的興衰,往往很大程度上就是看領導者的統御能力與這個親友團體之中的成員的互動模式。在中國政治史中,我們常可以發現「人亡政息」的現象。同樣的道理也適用於中國人的經濟生活。(在未來的幾年當中,我們不妨注意一下王永慶與他一手建立的台塑王國是否也會再次陷入同樣的循環模式之中?)
 
換言之,在台灣社會裡,直到目前為止,現代化的企業精神還未成熟為一種獨立自發的力量,甚至也還未足以超越小親友團體的籓籬。
 
這現象由來已久。證據之一就在我們習以為常的中文裡,我們以「家」來作為稱呼「公司」的單位。另一個很好的證據是以前我高中地理老師告訴我的,中國社會裡有一種東西叫做所謂的「祖傳秘方」等傳「家」之寶。企業經營的邏輯仰賴一家之私,卻沒有做到理性化、制度化,因此效率與規模始終有限。又因沒有與國的制度與利益結合,因此不受國之法律的保障。因此,我們看到很有趣的現象:諸如「台中太陽餅」之類的知名品牌,幾乎人人皆知。但極少人知道正宗的台中太陽餅究竟是哪一家。走在台中市區裡,數以千百計的「台中太陽餅」映入眼前,每一家都號稱是真正、正宗、老店。而真正的太陽餅老店,儘管生意興隆,但卻難以超越地方性、區域性的規模。更有趣的是,對我們的社會與國而言,這個現象並不奇怪。
 
這張照片當中包括了四家「台中太陽餅」,其中只有一家是真的。
在這張照片之外,全台中市另有不計其數的冒牌貨。
一般消費者難以驟然判斷孰真孰假,
最普遍也最可靠的對策就是從他所熟悉的小親友團體之中的某一位「識貨」、
「見多識廣」的人身上取得正確的資訊。

當然,因為網路的發達,類似的問題可能已緩和不少。

 
在西方社會,至少是現代的西方社會裡,沒有「祖傳秘方」這東西。取而代之的是一種國權力與企業精神結合下的產物,今天我們稱之為「智慧財產權」。個人的創意、致富的動機、與獨立的市場邏輯衝破了小親友團體的侷限,再與國作結合,如此一來,企業規模立刻巨幅拔高。資金可以公開籌募,人才可以依公平、公正的原則來徵選。企業家更可以一把拋開「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的親情羈絆,勇敢的橫度五湖四海,一圓地理大發現與殖民侵略之夢。最好的一個例子,就是近代初期荷蘭政府扶持的東印度公司。那是一個公司,但卻是由整個國機器與無數的冒險家、銀行家、與投機份子來支持與推動,因此,她的影響力甚至可以跨越半個地球而來到台灣,為台灣帶來了稻米、水牛,與現代化商業農業的先聲。
 
與美味而渺小的台中太陽堂相比,McDonald與Coke Cola雖然既不健康又不見得好吃,但他們早已成為舉世皆知、富可敵國的全球性跨國大企業。
 
當然,一種獨立於一切人情關係之外而自成一格的經濟發展邏輯,很可能是一件違反人性的現象。至少,就心理學家佛洛姆(Eric Fromm)看來,我們從近代資本主義興起的過程與機制中可以發現,近代的商業邏輯其實是中世紀的那種簡單而美好的小村落社會瓦解之後的替代品。當人不在能從他身邊的社會組織中找到一種歸屬感與安全感的時候,他的下下之策(雖然也是極有效的策略)就是說服自己:「他其實什麼也不是」,並讓自己徹底地臣服於一個全能而偉大的力量。這個力量可以是馬丁路德的新教之上帝,也可以是亞當斯密的那雙「看不見的黑手」。簡言之,一種獨立而強大的企業精神,其實是一個人之自我異化後的產物。
 
佛洛姆的理論看似複雜,但有一齣電影用極為簡單生動的方式呈現出了這種新資本主義被後的心理問題,即丹尼爾戴路易斯主演的「黑金企業(There will be blood)」。從金錢至上的角度來看,男主角普藍幽先生是一個白手起家的成功企業家。然而,他為什麼會這麼努力、這麼勤奮、這麼富有冒險犯難的精神?因為,普藍幽說:「我厭恨人群,我想要逃離人群」。他不信基督教,沒有鄰居,沒有朋友,甚至連唯一的養子在他眼中也不過就是一個生財的工具(雖然他對他不是全無感情)。因此,創業、冒險、賺錢,對他來說,只是一個讓他得以用金錢來控制他人卻不需要去真實的面對人生的手段。人生還有什麼比這更可悲的?然而,正是這力量讓他有一種破釜沈舟、有死無生的「企業家精神」。
 

對許多現代人來說,金錢其實是他們逃離人生的最佳捷徑。

諷刺的是在一般社會大眾的心目中,這些企業家往往是「成功」的代表。

 

「黑金企業」對資本主義中的企業人的諷刺與前一陣子日本新首相鳩山由紀夫先生對美國的批判不謀而合,鳩山先生高唱的博愛、社區價值、社會保障、以及最重要的,對人性的尊重,正是普藍幽先生一點也不懂的,也是現代社會在現代資本主義之全球性攻城掠地之下已傷痕累累的珍貴價值。然而,今天的日本人固然已將他們對資本主義的不滿上升到一種政治行動的層次,他們要如何才能夠對抗這股已深植人類社會數百年的歷史洪流?
 
再回頭來看台灣的中小型企業, 我們不禁要去反省,任用私親等等違反現代社會之理性化、效率化原則的「落後」作為,真的是不對的嗎?一個工廠、一家公司之成立與存在的目的究竟是什麼?是為了無止盡的擴大自己的規模、吸取盡可能多的資源、賺盡可能多的錢嗎?還是說,當資本主義與企業價值遇到了親情、友情、倫理之時,也需低頭讓步呢? 
 
 
 
三、
 
我離開美國之前一晚,父母來自台灣但生長在美國的Jonathan跟我說,他很喜愛台灣的一點是台灣社會的活力。而他所謂的活力,指的是在台灣的各個領域裡你都可以看到無數的新人在嘗試新的東西,這使得消費者有了更多的商品選擇,這包括選秀節目上的大膽嘗試的年輕人、與街頭上琳瑯滿目的商家。他說,這在美國是看不到的。在美國的各行各業裡,所有的主要市場都被少數的幾個大品牌(美國人稱之為big name)給佔據。例如,少華就觀察到,他在美國所看到的所有的門把都是出於同一家廠牌。至於在美國所有的mall裡、所有的高速公路休息站裡,我們都只能吃到同樣的速食、喝到同樣品牌的啤酒與礦泉水、甚至用同樣品牌的衛生紙,這似乎是所有這的國家裡的人習以為常的共同經驗。我在聖塔摩尼卡與包老師提到這件事,他解釋說,在一個「成熟的資本主義社會」裡,這是必然的結果
 
這樣比起來,台灣就是一個不成熟的資本主義社會。在這個社會裡,我們看到大量的品牌以極高的頻率登場、暢銷、卻又黯然落寞、最後從市場中消失無蹤,譬如前仆後繼的藝人、大賣場的架上商品、媽媽同事推薦的健康食品、與對街轉角的牛肉麵店。新奇有趣的創意接二連三,使我們感覺到台灣社會的活潑氣氛,但它們都無法進一步擴展為大規模的企業。但這究竟是一件好事還是壞事?在決定孰好孰壞之前,判斷的標準又是什麼?
 
 
 
 
 
四、
 
長久以來,對研究中國的學者來說,近代資本主義為什麼沒有率先在中國興起始終是一個待解的大迷團。遠的不說,早在宋朝的時候,中國的人口、技術、資金都遠遠超過同時代的西方,可中國的經濟發展始終卻是循著一個週期性的循環軌跡,大好之後就是大壞,卻一直不能在技術上、規模上有所穩定持續的突破。在經濟與產業等客觀的因素之外,學者提出不同的政治性與文化性的解釋,例如保守的儒家思想對新觀念與新技術的反對、官僚政府對剛萌芽的商業力量的剝削與控制,使得商人與資產階級在中國始終無法壯大等等(見白樂日,「中國的文明與官僚主義」,頁41~65)。
 
但我以為上面的解釋都是倒果為因,因為當它未能說明為何商人階級的力量如此薄弱,而奉儒家為正統的官僚階級又為何如此強大。事實是,中國歷代的國家機器從來沒有真正強過,而資產階級自身更無力發展出足夠的格局。真正的問題在於中國人特殊的以小親友團體為核心的社會結構,這種結構一旦被儒家思想予以合理化,成為中國社會之運作與變化的第一原則。我們太看重身邊熟悉的親友,於是不能有更寬廣的視野。因此,在政治上不能形成公民社會,個人與個人以及家庭與家庭之間無從連結,當然也就無力與專制君王與官僚機器鬥爭。在經濟上,企業組織的成長不能成為唯一的目的,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工具理性無以施展,當然就不會有資本主義的出現。
 
簡單講不過也就是那句老話。我們太講究人情,法與理於是不得不退位。
 
但,人非草木,講究人情,何錯之有呢?
 
 
 
 
 
 
 
 
 
 
 
 
 

6 Responses to 冰館

  1. Shaohua says:

    这也许就是所谓的富不过三代的症结所在了

  2. Memory says:

    helen calling joshuaH: hello shua-shua….it’s helen. i miss you…

  3. xi says:

    我记得我刚来美国的时候 就发现一个问题 好多东西都是规格化的 当就是在想美国人民真是省事呀 不过如果变换一下的话 是不是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呢

  4. 蕃薯 says:

    是啊。所以我從不擔心大陸不能超越美國。真正的難處在於超越美國之後,要如何保持穩定與持續。這才是中國人需要面對的一個歷史與文化的宿命。但,這個問題與其從國家民族的層次來看,不如從個體層次來談。今天若是我是公司老闆或是政府要員,我會不會為我的堂弟表弟或大學同學安插一個職位?我想我還是會的………

  5. xi says:

    我记得我好早以前看过一本关于公司经营管理的书 上面就说到美国的公司 就算是有熟人亲戚在里面工作 如果工作不行话 还是会被“微笑着裁员” 中国人不管大陆也好 台湾也好 人情这个东西 很不好拿来开刀呀。。。

  6. 蕃薯 says:

    馬上又有另一個案例:曾記麻糬商標兄妹互訟 老曾記敗訴淪為手推車叫賣 更新日期:2010/02/05 13:47親兄妹竟然對簿公堂,為的就是「曾記麻糬」的商號!花蓮手工麻糬創始人曾水港的後代為了上億元商機,引發家族紛爭,曾水港的女兒曾惠娟和丈夫董樁隆開設「曾記」麻糬後,隔了7年兒子曾盛明才開「老曾記」還標榜是正宗老店,明顯侵害曾記商標,法院判他必須賠償營業、商譽損失一共110萬元。花蓮名產曾記麻糬不僅遠近馳名,還是觀光客必買的伴手禮之一,或許是看準每年都有上億商機,人人都想分一杯羹,自從創始人曾水港過世後,家族內就展開商標權大戰。民國83年,曾水港的女兒和女婿先開設店面,並在隔年註冊「曾記」為商標,兒子曾盛明則在91年才開「老曾記」,還標榜是正宗老店,最後法院認為較晚開的老曾記明顯侵犯曾記商標,最後判曾盛明敗訴,必須賠償110萬元。曾水港女婿董樁隆表示,「我自己太太的哥哥對我、用我覺得很不正當、很沒有道理的手段來這樣處理,我覺得我這樣的解決方法和措施是正當的。」家族商標戰,妹妹打贏哥哥贏得這場官司,現在老曾記的店舖已經全部收了起來,曾盛明改用手推車到市場賣麻糬,只是親兄妹為了億元商機不惜對簿公堂,也叫人不勝唏噓。(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蕭可正、沈瑾暘)

發表留言